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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财税政[2012]12号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国税局、浙江省地税局、浙江省民政厅关于公布嘉兴市慈善总会等8家社会团体具有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通知

09-29 浙财税政[2012]12号 我要评论

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国税局、浙江省地税局、浙江省民政厅关于公布嘉兴市慈善总会等8家社会团体具有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通知

浙财税政[2012]12号

全文有效

2012年6月11日

各市、县(市)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民政局(宁波不发),省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省地方税务局直属税务一分局: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60号)、《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0]45号),以及省财政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省民政厅《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浙财税政字[2009]7号)有关规定,现将2012年度具有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嘉兴市慈善总会等8家社会团体名单公布如下:

  
1.
  嘉兴市慈善总会
  2.   嘉兴市南湖区慈善总会
  3.   嘉兴市秀洲区慈善总会
  4.   海宁市慈善总会
  5.   桐乡市慈善总会
  6.   嘉善县慈善总会
  7.   绍兴市慈善总会
  8.   绍兴市越城区慈善总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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