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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税四字[1992]058号云南省税务局关于对以税还贷不予办理退还城市维护建设税的通知

09-29 云税四字[1992]058号 我要评论

云南省税务局关于对以税还贷不予办理退还城市维护建设税的通知

云税四字[1992]058号

全文有效

1992-07-11

各地、州、市税务局,大理、个旧市税务局:

        关于经批准退库还贷而减免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是否减免退还城市维护建设税的问题,经请示国家税务局,现明确如下:

        一、对经批准退库归还贷款而减免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的企业,不办理城市维护建设税减免退库。

        二、除上述规定以外,对按税收管理体制报经批准给予减免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的企业,仍按原规定同时给予减免城市维护建设税。

        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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