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曲靖市税务局关于公布一批全文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曲靖市税务局公告2022年第3号
全文有效
2022.7.28
为统一税务执法依据,规范税务执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21年第89号)、《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公布,第50号、第53号修改)、《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等有关事项的公告》(2022年第14号)和《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的印花税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公告2022年第4号)规定,国家税务总局曲靖市税务局对有关税务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国家税务总局曲靖市税务局全文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曲靖市税务局全文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doc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曲靖市税务局关于公布一批全文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的解读.doc
国家税务总局曲靖市税务局
2022年7月28日
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曲靖市税务局全文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标题 |
发文日期 |
文号 |
1 |
《曲靖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印花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
2004年10月21日 |
曲地税三〔2004〕26号 |
2 |
《曲靖市国家税务局转发云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规范跨区收入分配有关业务操作的通知》 |
2010年9月6日 |
曲国税函〔2010〕163号 |
《国家税务总局曲靖市税务局关于公布一批全文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的解读
一、 制定《公告》的背景
为统一税务执法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21年第89号)、《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公布,第50号、第53号修改)、《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等有关事项的公告》(2022年第14号)和《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的印花税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公告2022年第4号)规定,国家税务总局曲靖市税务局对执行背景和依据已经发生较大变化的税务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根据清理结果,发布全文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
二、文件清理的依据
根据《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公布,第50号、第53号修改)规定开展文件清理。
三、《公告》的主要内容
《曲靖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印花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曲地税三〔2004〕26号)、《曲靖市国家税务局转发云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规范跨区收入分配有关业务操作的通知》(曲国税函〔2010〕163号)存在上位法已失效废止、不需要继续执行或者不适应现实工作等情形,公布全文失效废止。
国家税务总局曲靖市税务局
2022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