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乎网站

首页 > 法规 > 云南  >  云地税征字[2005]10号云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专用发票领购前审批条件的通知

云地税征字[2005]10号云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专用发票领购前审批条件的通知

09-29 云地税征字[2005]10号 我要评论

云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专用发票领购前审批条件的通知

云地税征字[2005]10号

全文有效

各州、市地方税务局,大理、个旧市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征收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专用发票领购前审批条件的通知》(国税发[2005]2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做好国际货物运输业务的发票管理工作。


附件:
    分享:

    微信

    猜你喜欢

    小编推荐

    相关文章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