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曲靖市税务局关于公布一批全文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曲靖市税务局公告2021年第1号
全文有效
2021.1.15
为统一税务执法依据,根据《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公布,第50号修改)、《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关于统一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纳税期限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公告2019年第9号)及《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关于土地增值税征管若干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公告2020年第7号)等规定,国家税务总局曲靖市税务局对有关税务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全文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曲靖市税务局全文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
附件1
国家税务总局曲靖市税务局全文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标题 |
发文日期 |
文号 |
1 |
曲靖市地方税务局转发云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房地产一体化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
2006年12月6日 |
曲地税发〔2006〕111号 |
2 |
曲靖市地方税务局贯彻云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土地增值税征管工作的通知的意见 |
2010年8月30日 |
曲靖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0年第1号 |
3 |
曲靖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纳税期限的公告 |
2017年6月21日 |
曲靖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7年第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