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关于公开征求《关于组织实施油价调控风险准备金征收工作的公告(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
征求意见
2020.9.16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6〕64号)、《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油价调控风险准备金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税〔2016〕137号,以下简称《油价调控风险准备金征收管理办法》),以及《财政部关于将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等政府非税收入项目划转税务部门征收的通知》(财税〔2018〕147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确保我省油价调控风险准备金(以下简称“风险准备金”)征收工作平稳有序开展,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起草了《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关于组织实施油价调控风险准备金征收工作的公告(征求意见稿)》及解读,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公众于2020年9月16日至2020年10月16日期间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信函方式。来信请邮寄至:昆明市人民中路156号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非税收入处(邮政编码650031),并在信封上注明“云南省油价调控风险准备金征收工作征求意见”字样。
2.传真方式。传真请发送至:0871-63620196。
3.邮件方式。电子邮件请发送至:ynswfsc@sina.com。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
2020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