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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昌吉回族自治州税务局关于发布《昌吉回族自治州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昌吉回族自治州税务局关于发布《昌吉回族自治州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的公告

全文有效

2018-12-6

为深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税的指导意见》精神,统一规范全州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结合全州税收执法工作实际,国家税务总局昌吉回族自治州税务局制定了《昌吉回族自治州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现予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昌吉州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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