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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国家税务局关于成品油计量单位换算问题的批复
厦国税函[2002]7号
全文失效
2002-02-08
同安区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成品油计量单位换算问题的请示》(厦国税同发〖2001〗99号)收悉,对成品油计量单位的换算,可按国家计委《关于调整成品油价格的通知》规定的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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