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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发改综改〔2017〕822号厦门市国家税务局、厦门市地方税务局等部门关于对厦门市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实施联合激励措施的通知

厦门市国家税务局、厦门市地方税务局等部门关于对厦门市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实施联合激励措施的通知

厦发改综改〔2017〕822号

全文有效

2017.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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