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乎网站

首页 > 法规 > 厦门  >  厦门市国家税务局关于“三证合一”增值税网上申报有关问题的通知

厦门市国家税务局关于“三证合一”增值税网上申报有关问题的通知

厦门市国家税务局关于“三证合一”增值税网上申报有关问题的通知

全文有效

2016-4-30

尊敬的纳税人:

  纳税人变更“三证合一”18位税号后,因相关系统未升级,无法进行增值税网上申报,现相关系统已大部分升级完毕,我局也同步升级了网上申报系统,现就增值税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纳税人办理税号更换后,增值税申报可通过网上申报系统和柜台办理申报。

  二、纳税人查询或打印稽核结果通知书时,应分别使用新、旧税号登陆稽核系统进行操作,准确填报到申报表,并进行核对后申报。

  特此通知!

附件:
    分享:

    微信

    相关文章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