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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国家税务局、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联合采集财务报表的通告

厦门市国家税务局、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联合采集财务报表的通告

全文有效

2016-7-27

尊敬的纳税人:

厦门市金税三期征管信息系统已于2016年7月上线,金税三期系统实现了国地税联合采集财务报表,厦门市国家税务局、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决定自2016年第二季度(所属期)起,实施统一采集财务报表,一次采集,共享共用。纳税人只需向国税部门或地税部门任一方报送财务报表即可。

网上申报系统财务报表根据纳税人2015年报送报表的种类确定,如国税部门或地税部门网上申报系统的财务报表种类不一致,纳税人可根据所执行的财务会计制度向报表种类有误一方的主管税务机关办理财务会计制度备案。

2016年第二季度(所属期)财务报表延期至2016年9月底前报送。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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