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转发海沧地税局、投资区综治办关于加强投资区私房出租税收征管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厦沧委办[2003]16号
全文有效
2003年5月9日
各部、委、办、局,海沧镇,各直属企事业单位:
海沧地税局、投资区综治办关于加强投资区私房出租税收征管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管委会同意,现予以转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加强投资区私房出租税收征管工作的实施意见
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地税局、市综治办关于加强私房出租税收征管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厦府办[2003]56号)文件要求,为加强海沧投资区私房出租税收征管工作,现结合投资区实际,提出以下具体贯彻意见(试行一年):
一、加强组织领导,将私房出租税收管理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结合起来
近年来,随着投资区经济建设的发展和外来人口的增加,私房出租户逐年递增,加强对私房出租税收的征管,有着重要的财政效益和社会效益,但由于私房出租税收控管难度大、纳税人的纳税意识淡薄等,至今仍无法完全堵住征管漏洞,漏征面还很大。为强化私房出租税收征收的管理,增加财政收入,必须将私房出租税收征管作为房屋租赁综合治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投资区成立区社会事务局、地税等部门组成的房屋租赁综合治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见附件),下设办公室(设在区社会事务局),由社会事务局作为牵头单位,通过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制定部门间信息交流制度,建立全区私房出租档案等,加强对私房出租综合整治工作的指导和协调。海沧镇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形成包括区、镇、村(居)委会以及综治、公安、财政、计生等部门的协税护税网络,促进私房出租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发挥各村(居)委会组织的优势,确立全区统一的私房出租税收征收模式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私房出租税收征管,必须在全区范围内确立统一的私房出租税收征收模式。一是海沧镇政府为私房出租税收的受托代征单位。由其配备代征人员,在税务部门的指导下,专司代征事宜。各村(居)委会应设立私房出租税收征收点,配备不少于一人的专职代征人员。二是依靠基层组织,做好对私房出租税源的经常性控管。将其作为各村(居)委会的一项工作,并列入考核内容,按月向镇提供辖区私房出租和其他有关信息。三是发动群众,强化监督,建立私房出租纳税公告制度,由各村(居)委会定期张榜公布私房出租户纳税情况,欢迎群众举报或提供线索。
三、注重部门协作,健全协税护税网络,加强私房出租的信息交流
为全面掌握私房出租情况,需多渠道加强部门间的信息交流。一是各村(居)委会应做好所掌握信息资料的统一收集建档工作;二是各公安派出所按月向代征单位和地税部门提供辖区外来人口和私房租赁相关信息,公安经侦部门配合地税部门做好对偷逃税行为的查处工作,加大对偷税大户、“钉子户”的打击力度;三是分布在全区的协警队员在日常执勤中应及时向代征单位和地税部门提供有关私房出租信息,协助催报催缴,促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开展;四是计生协管员应及时向代征单位和地税部门提供有关私房出租信息;五是物业管理单位要向代征单位和地税部门提供有关私房出租的信息。
四、财政为私房出租管理提供资金保障,调动工作积极性
为调动代征单位的工作积极性,区财政为私房出租管理提供资金保障。一是提高私房出租税收代征手续费,按入库税款的5%提取支付给各代征单位。二是在区与镇财政收入分成上,将私房出租税收收入(扣除已计提的5%手续费)全部由区返还镇;镇取得的此项收入,按厦府办[2003]56号文规定使用。
根据权、责、利相匹配的原则,镇财政对私房出租代征税收单独编制收入计划,确定基数,下达任务,作为村(居)委会一项考核指标,并定期进行检查通报,对完不成指标的,相应扣减分成收入。
五、营造舆论氛围,加大私房出租税收的宣传力度和执法力度,增强依法纳税意识
要借助各种载体,以舆论开道,大力营造依法纳税的氛围。一是广泛宣传,增强私房出租房依法纳税意识。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宣传私房出租税收政策,宣扬依法纳税的好人好事。司法部门要将税法宣传纳入法制教育的重要内容,镇及所属的村(居)委会要通过出墙报、发送宣传材料等形式,协助地税部门开展这方面的工作,做到家喻户晓。代征人员要认真做好宣传解释工作,促进私房出租房主动申报纳税。二是通过宣传,使私房租赁双方明确纳税义务与相应的法律责任。出租方应在取得租金收入的次月15日内申报缴纳有关税款;承租方应向代征单位或地税部门如实提供出租方的有关住处,对出租方未按规定申报缴纳有关税款或以借给亲友使用等名义而不申报纳税或进行虚假纳税申报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规定给予查处。
六、运用科技手段强化对私房出租税收控管
区地税局要充分利用“私房出租税收征收管理”信息系统,及时将收集的私房出租信息录入电脑,从私房出租户的登记、税源数据处理到税款申报、入库统计、违章处罚等环节都通过网络进行处理,建立全区私房出租户的电子档案,强化私房出租税收征管,不断提升私房出租税收的电子化征管水平。
附件:海沧投资区房屋租赁综合治理暨私房出租税收征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王玉龙(投资区综治委副主任兼综治办主任、社会事务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王海堤(海沧公安分局副局长)
白鸿祥(海沧地税局局长)
颜开川(建设局副局长)
成 员:陈耀辉(建设局土地房产管理处处长)
朱国忠 (城监大队大队长)
王斌元(财政局预算处处长)
周建军(社会事务局综治处处长)
粱 娟(办公室宣传处处长)
陈晓真(计生办副主任)
廖 凡(海沧镇镇长)
颜跃喜(海沧镇综治办主任、副镇长)
苏豫蔚(地税局征管科副科长)
黄 智(海沧公安分局治安处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在投资区综治办。办公室由投资区综治办、社会事务局综治处、地税局、建设局土房处、办公室宣传处、海沧公安分局治安处人员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