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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关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集中征缴的温馨提示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关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集中征缴的温馨提示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

全文有效

2019.8.19

尊敬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人: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公告》,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自2019年4月1日起由税务机关征收。从9月1日开始,各地将陆续进入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集中征缴期。为了保障您的权益不受影响,请按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公布的缴费政策和方式,及时办理缴费业务。

缴费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咨询当地主管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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