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乎网站

首页 > 法规 > 深圳  >  深国税函[2011]358号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若干问题的通知

深国税函[2011]358号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若干问题的通知

09-29 深国税函[2011]358号 我要评论

税乎网注——依据深圳市国家税务局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9号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应税所得率的公告,本法规第二条自2016年1月1日 (核定征收所属期)起废止。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若干问题的通知[条款失效]

深国税函[2011]358号              

部分废止/失效

2011.11.24


附件:
    分享:

    微信

    相关文章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