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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地税发[1996]516号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美国驻广州总领事馆开办外籍学校有关税务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09-29 深地税发[1996]516号 我要评论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美国驻广州总领事馆开办外籍学校有关税务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深地税发[1996]516号

全文有效

各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美国驻广州总领事馆开办外籍学校有关税务问题的批复》(国税函[1996]445号)转发给你们,请知照。市局补充意见:我市如出现类似问题,请比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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