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乎网注]
根据《山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 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5号),此文件已被废止。
山西省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金属矿、非金属矿采选产品增值税税率的通知
晋税流发[1994]56号
失效
1994年5月12日
各行署、市、县税务局,省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94)财税字第022号“关于调整金属矿、非金属矿采选产品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该通知均适用于金属矿,非金属矿采选产品的生产和销售,请遵照执行,特此通知。
附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金属矿、非金属矿采选产品增值税税率的通知(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