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关于对进口原产于圣马力诺共和国的货物适用最惠国关税税率有关问题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07]第57号
全文有效
2007年10月31日
根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通知,自2007年11月1日起,对进口原产于圣马力诺共和国的货物适用最惠国关税税率。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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