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乎网站

首页 > 法规 > 青岛  >  青地税函[2011]129号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修改《纳税申报表(简易申报)》的通知

青地税函[2011]129号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修改《纳税申报表(简易申报)》的通知

09-29 青地税函[2011]129号 我要评论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修改《纳税申报表(简易申报)》的通知
青地税函[2011]129号
全文有效
2011年11月3日
市征收局,各分局、各市地税局:
  2011年9月调整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附征率后,原《纳税申报表(简易申报)》不能满足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申报要求。现对其进行修改。各单位从2011年10月份使用新的《纳税申报表(简易申报)》(见附件)。
  《关于启用纳税申报表(简易申报)的通知》(青地税发[2010]136号)文件同时作废。
  附件:纳税申报表(简易申报)
附件:
    分享:

    微信

    猜你喜欢

    小编推荐

    相关文章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