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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地税三字[1995]100号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有奖储蓄中奖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通知

09-29 内地税三字[1995]100号 我要评论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有奖储蓄中奖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通知

内地税三字[1995]100号

全文有效

各盟市、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自治区直属征收局:

  接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函发[1995]98号《关于有奖储蓄中奖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中称:“个人参加有奖储蓄取得的各种形式的中奖所得,属于机遇性的所得,应按照个人所得税法中‘偶然所得’应税项目的规定征收个人所得税。虽然这种中奖所得具有银行储蓄利息二次分配的特点,但对中奖个人而言,已不属于按照国家规定利率标准取得的存款利息所得性质。支付该项所得的各级银行部门是税法规定的代扣代缴义务人,在其向个人支付有奖储蓄中奖所行时按照‘偶然所得’应税项目扣缴个人所得税税款。”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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