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萍乡市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萍乡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9号
全文有效
2018-11-12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和减证便民、优化服务的决策部署,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和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有关工作安排,国家税务总局萍乡市税务局对现行有效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标题 |
发文日期 |
文号 |
1 |
《萍乡市国家税务局关于下发<萍乡市国家税务局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
2009年3月16日 (2018年7月5日修订) |
萍国税发〔2009〕22号(国家税务总局萍乡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2号修订) |
2 |
《萍乡市国家税务局关于二手车交易税收征管有关问题的公告》 |
2016年2月15日 (2018年7月5日修订) |
萍乡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2号(国家税务总局萍乡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2号修订) |
3 |
《萍乡市国家税务局关于修改二手车交易税收征管有关问题部分内容的公告》 |
2016年9月10日 (2018年7月5日修订) |
萍乡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4号(国家税务总局萍乡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2号修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