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萍乡市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萍乡市税务局公告2020年第4号
全文有效
2020.12.21
根据《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发布,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号修订)规定,国家税务总局萍乡市税务局对税务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全文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全文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
附件
全文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标题 |
发文日期(修改日期) |
文号 |
1 |
萍乡市地方税务局关于确定全市洗选煤折算率的公告 |
2015年2月16日发布2018年7月5日修订 |
萍乡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3号发布,国家税务总局萍乡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号修订 |
2 |
国家税务总局萍乡市税务局关于明确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应税所得率的公告 |
2019年3月22日 |
国家税务总局萍乡市税务局公告2019年第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