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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地税局函[1996]5号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启用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土地增值税审核专用章的通知

09-29 湘地税局函[1996]5号 我要评论

税乎网注——根据《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废止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第二批)的公告》 ,此文件已被废止。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启用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土地增值税审核专用章的通知

湘地税局函[1996]5号

全文失效

1996.2.15

各地、州、市地方税务局:

     为了切实加强土地增值税的征收管理,做好土地增值税实施前房地产开发及转让合同的审查、普通标准住宅的审核、政策性减免的核批及房地产评估价格的确认等工作,规范管理程序,经研究,决定从1996年1月1日起启用“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土地增值税审核专用章 ”,原以税政二处印章 代替专用章 的办法不再执行。各地的专用章 可参照省局专用章 的式样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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