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武汉市税务局关于公布废止失效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武汉市税务局公告2020年第1号
国家税务总局武汉市税务局
全文有效
2020.1.14
根据《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号公布)的规定,《武汉市国家税务局 武汉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武汉市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和“一次不用跑”清单〉的公告》(武汉市国家税务局 武汉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8 年第1 号)全文废止失效。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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