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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国税函〔2009〕159号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上海世博会退税函调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上海世博会退税函调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豫国税函〔2009〕159号

全文有效

2009-05-11

各省辖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上海世博会退税函调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9〕217号)转发给你们,并补充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世博会退税函调工作直接关系到我国政府形象,各地必须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严格按总局有关规定办理,确保及时回函和回函质量。

  二、对不按时回函以及回函质量不高的,省局将予以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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