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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离线开票时限有关问题的通告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离线开票时限有关问题的通告

全文有效

2017年6月28日

  为保障《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和《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正常运行,确保受票方及时勾选和查验其取得的增值税发票,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行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有关问题的公告》(2015年第19号)规定,自2017年7月1日起,我省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纳税人离线开票时限最长设定不得超过3天(72小时)。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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