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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国税函[2007]224号贵州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取消收取《税务机关代开统一发票》工本费的通知

09-29 黔国税函[2007]224号 我要评论

贵州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取消收取《税务机关代开统一发票》工本费的通知

黔国税函[2007]224号

全文有效

2007-06-24

各市、州、地国家税务局:

        为切实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和基层税务机关工作负担,降低征纳成本,提高工作效率。经研究决定,从2007年7月1日起取消收取《税务机关代开统一发票》工本费。

        请各地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有什么问题及时与省局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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