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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国税函[2004]216号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东莞市国税局实施网上办税的批复

09-29 粤国税函[2004]216号 我要评论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东莞市国税局实施网上办税的批复

粤国税函[2004]216号

全文有效

东莞市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在我市国税系统实施网上办税的请示》(东国税发[2004]40号)收悉。经研究,省局同意你局作为全省国税系统实施网上办税的试点单位,试点工作须在省局信息化建设的总体规划框架内进行,由省局统一开发软件,确定和配置安全产品和具体安全措施。网上办税的试点工作将在今年内由省局信息中心牵头组织实施。

  此复。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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