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乎网站

首页 > 法规 > 广东  >  粤科成字[1998]6号广东省科委、省财政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关于下达《广东省1997年度享受新产品税收优惠项目名单》的通知

粤科成字[1998]6号广东省科委、省财政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关于下达《广东省1997年度享受新产品税收优惠项目名单》的通知

09-29 粤科成字[1998]6号 我要评论

广东省科委、省财政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关于下达《广东省1997年度享受新产品税收优惠项目名单》的通知

粤科成字[1998]6号

全文有效

广州、深圳市及各地级市科委、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现将《广东省1997年度享受新产品税收优惠项目名单》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凡列入本通知所附《广东省1997年度享受新产品税收优惠项目名单》中第一部分的国家级新产品和发明专利产品,可享受税收优惠3年;列入第二部分的省级新产品和实用新型专利产品可享受税收优惠2年。

  二、税收优惠的税种和幅度,严格按照《关于新产品税收优惠政策的规定》(粤科字[1995]5号)的有关内容执行。

  三、具体财政返还手续按省财政厅、省人民银行《广东省地方财政预算收入退库管理办法》(粤财预[1996]23号)及其补充通知(粤财预[1996]87号)的有关规定办理。

      附件:《广东省1997年度享受新产品税收优惠项目名单》(略)

附件:
    分享:

    微信

    小编推荐

    相关文章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