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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关于税收业务专用章样式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关于税收业务专用章样式公告

全文有效

2018-7-5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办税服务厅整合工作方案〉和〈12366纳税服务整合工作方案〉的通知》(税总办发〔2018〕97号)要求,税务部门办税服务厅使用统一的税收业务专用章,现将税收业务专用章样式公告如下:

  一、税收业务专用章样式

  税收业务专用章形状为圆形,规格为圆周直径40毫米,上方环边为税务机关名称,字体为三号宋体;下方为“税收业务专用章”字样,字体为三号中宋。一个部门需要多枚同样印章,可在“税收业务专用章”字样下方居中小括号内使用阿拉伯数字编号以区别使用部门,原来进出口税收管理部门使用的“XX市进出口税收业务专用章”继续使用。

  二、税收业务专用章规格

  1.形状为圆形,尺寸为40×40(mm);

  2.边宽1mm;

  3.中间为五角星,高12mm、宽12mm;

  4.上方环排“国家税务总局XX市XX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XX县(市)税务局”(字体为三号宋体)文字高为7.5mm,环排角度(夹角)210-220度,字与边线内侧的距离为0.5mm;

  5.下横排“税收业务专用章”(字体为三号中宋)文字字高8mm,字宽3.3mm,延章中心线到下横排字顶端距离5mm;

  6.横排号码为阿拉伯数字(字体为Arial),字高2.4mm、字宽1.7mm,延章中心线到下横排号码顶端距离10mm,不需编号时可省去此横排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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