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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地税函[2005]73号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展外籍人员缴纳个人所得税基本情况调查摸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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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展外籍人员缴纳个人所得税基本情况调查摸底的通知

闽地税函[2005]73号

全文有效

2005.05.17

各设区市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征分局:

2004年,我省地税系统根据总局工作部署在全省开展了外籍人员个人所得税自查自纠活动,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同时也发现了管理上的薄弱环节,主要是对分布全省各地外籍人员底数不清,对他们的出入境情况不明,造成管理上的滞后。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外籍人员个人所得税管理,全面掌握我省境内外籍人员取得收入和申报纳税的基本情况,经研究,省局决定从2005年5月至8月开展对外籍人员缴纳个人所得税基本情况调查摸底工作,现就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范围

2005年在我省内、外资企事业单位受雇任职履约的外籍人员,包括港、澳、台、侨人员;临时来华在我省境内提供劳务的外籍人员。

二、调查内容

外籍人员姓名(中、英文)、国家或地区、证照名称及号码、受雇单位(或提供劳务单位)名称、受雇任职期限(何时至何时)、职务名称、固定住址、月收入(含所有补贴奖金和境外支付的收入等)、每月缴纳个人所得税情况。

三、其它事项及要求

(一)这次普查是为了今后加强和规范对在闽受雇任职履约外籍人员的个人所得税管理打下良好的基础,各地务必认真对待,要制定具体的调查方案和具体步骤。各设区市局要把调查摸底的任务下达到各内外税管征单位,调查方式可以灵活多样,调查面要广泛深入,要逐户登记造册。

(二)要加强与出入境管理、外经贸、劳动、外汇、海关、文化、教育、体育等部门的联系与沟通,从源头上获取真实资料,确保普查结果准确有效。

(三)做好对外籍人员及其任职、受雇单位的宣传动员工作,争取他们的配合和支持。在调查中发现漏征漏管和申报不实的外籍人员,要及时纳入管理并依法追征税款。

(四)调查摸底工作结束后,各设区市局务必在9月10日前将有关情况报送省局涉外税收管理处。联系人:余瀚,联系电话:0591-87980225。

附件一:外籍个人普查基本情况表

附件二:外籍个人普查情况汇总表

二OO五年五月十七日

附表一:外籍个人普查基本情况表

填表单位:填表日期:金额单位:元

姓名

国家或地区

证照

担任职务

常住地址

境内任职受雇履约单位

任职期限

月收入(含补贴奖金)

每月缴纳税款

中文

英文

名称

号码

性质(内资或外资)

名称

电脑编码

附表二:外籍个人普查情况汇总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日期: 金额单位:元

序号

国家或地区

人数

单位数

月收入(含补贴奖金)

月缴税款

拟自动情报交换数

拟专项情报交换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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