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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政[2005]文81号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重新确定宁德市市区土地使用税征收范围和等级划分的通知

09-29 宁政[2005]文81号 我要评论

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重新确定宁德市市区土地使用税征收范围和等级划分的通知

宁政[2005]文81号

全文有效

2005年4月14日

宁德市地税局:

  随着我市经济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特别是随着东侨经济开发区的成立和开发,市区建成区范围不断扩大,原有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范围和土地等级划分与实际情况相差很大,造成界线不清,范围不明,严重影响了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收管理。为了堵塞税收漏洞,方便征管,公平税负,提高土地使用税的收入级差调节功能,增加财政收入,现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和城市总体规划要求,对宁德市市区土地使用税具体征收范围、等级划分重新确定,并在我市主要媒体向纳税人发布公告,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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