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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税发〔2018〕1号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关于发布《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的通告

09-29 大税发〔2018〕1号 我要评论

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关于发布《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的通告

大税发〔2018〕1号

全文有效

2018.6.15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精神,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工作部署,结合本地实际,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对前期发布的国税、地税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进行了整合,重新编制了《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以下简称《清单》),现予以发布,并就有关问题通告如下:

        一、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是指纳税人办理《清单》范围内事项,在资料完整且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前提下,最多只需要到税务机关跑一次。

        二、“最多跑一次”办税事项的报送资料、办理条件、办理时限、办理方式及流程等内容可以登录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门户网站的办税指南栏目查询。

        三、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将根据政策变化适时调整《清单》,在门户网站公布。

        四、本通告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附件: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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