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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国税发[1995]180号大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享受“两个密集型企业”税收优惠有关问题的通知

09-29 大国税发[1995]180号 我要评论

大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享受“两个密集型企业”税收优惠有关问题的通知

大国税发[1995]180号

全文有效

各分局、各市(县)国税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享受“两个密集型企业”税收优惠有关问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补充规定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该文件第一条审批权限“经省级科委审核并出具审核证明后,报省级主管税务机关审查,省级税务机关审查合格后报国家税务局批准”。在实际操作中,可按报经大连市科委审核并出具审核证明后,报大连市国家税务局审查,市级税务机关审查合格后报国家税务总局批准执行。

  一九九五年九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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