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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国税转[1998]27号大连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厦门国际航空港食品有限公司税收问题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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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厦门国际航空港食品有限公司税收问题的批复

大国税转[1998]27号

全文有效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

  你局《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国际航空港食品有限公司税收问题的请示》(厦地税政一[11997]24号)收悉。经研究,我意见:对厦门国际航空港食品有限公司为各航空公司提供的航空配餐收入应征收增值税。

  一九九八年三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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