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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3号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废止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办法的公告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废止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办法的公告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3号

全文有效

2016-6-15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4号),现将《重庆市地方税务局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办法(试行)》(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13号)全文废止。重庆地税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4号)执行。

  本公告自2016年6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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