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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江津区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2号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江津区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江津区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江津区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2号

全文有效

2018年7月5日

  根据《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的规定,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江津区税务局对重庆市江津区国家税务局和重庆市江津区地方税务局制发的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重庆市江津区地方税务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若干问题的公告》(重庆市江津区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1号)予以废止。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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