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九龙税务关于试点运行发票业务刷脸验证的通知
重庆九龙税务
全文有效
2020.5.21
尊敬的纳税人:
为有效维护您的合法权益,防止您的身份信息被不法分子冒用、盗用产生发票违法风险,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九龙坡区税务局将试点运行发票业务刷脸验证,现将试点运行相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试点运行时间
2020年5月18日起
二、试点范围
(一)试点业务范围
1.电子税务局及自助办税终端:发票领用、发票代开
2.办税服务厅发票业务办理窗口:发票票种核定、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审批、发票领用、发票代开。
(二)试点纳税人范围
1.通过电子税务局办理发票业务,选择邮政寄递的纳税人范围:
(1)税务登记信息中主管税务机关为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九龙坡区税务局的纳税人
(2)代开发票时选择业务发生地为九龙坡区的自然人。
2.所有到九龙坡区办税服务场所通过自助办税终端或办税服务厅发票业务办理窗口办理发票业务的纳税人。
三、试点渠道及简要说明
(一)电子税务局
通过电子税务局办理发票领用或代开业务时,选择邮政寄递后,纳税人需使用手机扫描页面弹出来的二维码调用人脸识别服务,刷脸验证通过后即可按正常流程继续办理业务。
(二)自助办税终端
1.通过电子税务局办理发票领用或代开业务,选择验证码取票,在九龙坡区办税服务场所的自助办税终端领取发票时,按提示进行刷脸验证,通过后即可按正常流程继续办理业务。
2.通过插盘领取发票的纳税人,按提示进行刷脸验证,通过后即可按正常流程继续办理业务。
(三)发票业务办理窗口
前往办税服务厅发票业务办理窗口办理发票业务的纳税人,请根据窗口工作人员的提示,进行刷脸验证,通过后即可按正常流程继续办理业务。
四、其他事项
请扫码下载电子税务局(纳税人端)刷脸验证操作手册:
纳税人在办理业务过程中如有疑问,可拨打纳税服务热线电话进行咨询,咨询电话:88812366、666123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