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乎网站

首页 > 法规 > 安徽  >  芜湖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土地增值税预征率的公告

芜湖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土地增值税预征率的公告

芜湖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土地增值税预征率的公告

全文有效

2016.05.19

根据安徽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土地增值税征管工作的通知》(皖地税〔2010〕38号)精神,对土地增值税预征率进行了调整。现公告如下:

保障性住房,预征率为0.5%;

营业性用房,预征率为2%;

别墅、高级公寓、度假村,预征率为3%;

其他类型房地产,预征率为1.5%。

上述保障性住房,包括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限价商品住房、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等。

本公告自2016年6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
    分享:

    微信

    猜你喜欢

    相关文章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