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2019年度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
全文有效
2019.7.12
为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皖政〔2019〕42号)的具体要求,我局现将2019年度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公布如下:
序号 |
抽查项目 |
检查 对象 |
事项 类别 |
检查 方式 |
检查 主体 |
检查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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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查类别 |
抽查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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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税务稽查 随机抽查 |
重点稽查对象的抽查 |
列入重点稽查对象名录的纳税人 |
重点检查事项 |
督促自查、立案检查 |
省、市级税务稽查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章及其实施细则第六章 《推进税务稽查随机抽查实施方案》(税总发〔2015〕104号文件印发) |
异常稽查对象的抽查 |
列入随机抽查对象异常名录的纳税人 |
重点检查事项 |
立案检查 |
省、市级税务稽查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章及其实施细则第六章 《推进税务稽查随机抽查实施方案》(税总发〔2015〕104号文件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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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重点稽查对象的抽查 |
列入非重点稽查对象名录的纳税人 |
一般检查事项 |
督促自查、立案检查 |
市级税务稽查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章及其实施细则第六章 《推进税务稽查随机抽查实施方案》(税总发〔2015〕104号文件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