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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税务局:杭州萧山某医疗美容门诊部通过私卡收款未及时报税被税务稽查

主体名称

杭州萧山***医疗美容门诊部有限公司

处罚决定书文号

杭税稽罚﹝2022﹞41号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决定时间

2022-07-08

处罚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对被查单位的少缴的城市维护建设税16758.13元、2020年度企业所得税71127.17元拟分别处百分之六十的罚款,计52731.18元。

罚款金额(万元)

5.273118

没收违法所得

0.000000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违法行为类型

杭州萧山***医疗美容门诊部有限公司涉嫌其他违法案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

违法事实

(一)认定违法事实:2019年10月至2022年2月,被查单位通过总经理宋某某的个人银行账户(兴业银行622908***545219)取得营业收入8419330元(其中有8150000元已经入账“其他应付款”科目)未纳税申报,上述收入对应的成本已经在相应的年度列支。被查单位于2022年6月20日自行申报缴纳2021年度企业所得税1249576.96元税款以及滞纳金12495.77元。

处罚机关

杭州市税务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330100MB1612172M

数据来源单位

省税务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330000002484088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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