稽查局查结舟山首次源发性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案
发布时间:2019-11-21 10:43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舟山市税务局
近日,按照四部委打击虚开骗税违法犯罪两年专项行动工作部署,根据税务总局稽查局组织的涉及贵州“8.03”专案各涉案地区统一开展检查的工作安排,国家税务总局舟山市税务局已查结涉及该专案的7户小规模纳税人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案。
这7户企业在舟山以建材、商贸、广告、人力资源、信息咨询等行业注册,从2018年5月到2019年3月期间,共向全国各地229个企业开具515份增值税普通发票。这是舟山首次源发性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案,涉案发票金额总计3775.81万元,税额113.27万元,价税合计3889.08万元。这7户企业作案手段如出一辙。先期在舟山注册公司并选择蛰伏,在某一季度初期至下季度初期,利用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季申报这一政策特点,在这段申报空档期内,大量领购和开具增值税发票后选择走逃失联;以舟山的虚拟地址注册,无实际使用场所,不存在真实交易,资金往来信息异常,在多省市流窜作案。因此,检查人员判定这7户企业为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为目的而设立,属于团伙式暴力虚开。
目前,国家税务总局舟山市税务局稽查局已判定该7户企业为走逃(失联)企业;对源发性开具的515份增值税普通发票认定为虚开发票,开具《已证实虚开通知单》发往全国各地受票企业税务机关依法处理;并建议对该7户企业涉嫌虚开发票行为移送公安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