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关于送达《税务处理决定书》的公告
发布时间 : 2021-07-02 14:23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税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之规定,现我局向下列纳税人公告送达《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税务处理决定书》,限下列纳税人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我局领取文书,逾期视为送达。名单如下:
1.成都骏旺鞋材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510107587553850,税务处理决定书号:成税二稽处〔2021〕316号(附件1)。
2.四川福特英瑞环保工程设备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5101157497108212,税务处理决定书号:成税二稽处〔2021〕351号(附件2)。
3.成都目标家具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510107580039437L,税务处理决定书号:成税二稽处〔2021〕353号(附件3)。
4.成都浪涛飞扬商贸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510105343070086,税务处理决定书号:成税二稽处〔2021〕397号(附件4)。
5.成都天盛缘广告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510105350582354,税务处理决定书号:成税二稽处〔2021〕381号(附件5)。
6.成都承派川阀门销售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51010757737105XA,税务处理决定书号:成税二稽处〔2021〕374号(附件6)。
7.成都晨钟浩然商贸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510105MA6CA9XF0G,税务处理决定书号:成税二稽处〔2021〕376号(附件7)。
联系地址:成都市金牛区西青路59号3楼324室
联系人:乐铮 黄一明
联系电话:028-89483558
特此公告
附件1: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税务处理决定书(成税二稽处〔2021〕316号).doc
附件2: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税务处理决定书(成税二稽处〔2021〕351号).doc
附件3: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税务处理决定书(成税二稽处〔2021〕353号).doc
附件4: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税务处理决定书(成税二稽处〔2021〕397号).doc
附件5: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税务处理决定书(成税二稽处〔2021〕381号).doc
附件6: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税务处理决定书(成税二稽处〔2021〕374号).doc
附件7: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税务处理决定书(成税二稽处〔2021〕376号).doc
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2021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