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公告(深圳市众峰达科技有限公司等4户企业)
发布时间:2021-08-06 11:07:01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深圳市众峰达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宝骏发数码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富特创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福祥源科技有限公司:
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局拟对你单位的税务违法行为作出税务行政处罚,因你单位相关人员均无法联系,《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无法直接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我局现将《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详见附件)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你单位依法享有陈述、申辩、听证的权利。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
2021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