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税政司综合处:把好事办实 把实事办好——记“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
原创: 李忠峰 中国财经报
来源:中国财经报
2013—2017年,实施营改增改革累计减税2.1万亿元,清理各种收费等措施,共减轻市场主体负担3万多亿元;2018年,全年减税降费约1.3万亿元;2019年,预计减轻企业税收和社保缴费负担近2万亿元,其中减税约占七成。
一系列减税降费措施的实施,受到了企业和个人的欢迎,实实在在减轻了市场主体的负担,促进了经济发展,把党中央、国务院的大政方针落到了实处。
在这些成绩的背后,有一个默默奉献的群体——财政部税政司综合处。该处在人手少、时间紧、任务重、协调难的情况下,抓实抓好减税降费核心工作,统筹谋划税制改革和立法,努力夯实综合性基础工作,各项工作取得了突出成绩,赢得了普遍好评。近日,财政部税政司综合处被授予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称号。
抓实抓好减税降费核心工作
“增值税税率降到13%,大幅降低了我们实体装备制造企业的税负,改善了企业的流动性,企业获得感明显增强。”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许慧宗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今年1—7月,该公司缴纳增值税3198万元,与税率调整前相比,共计少缴纳518万元。到今年年底,预计公司缴纳增值税5800万元,与税率调整前相比,预计少缴纳920万元。
全国千千万万的企业和雪人公司一样,享受到了减税降费的红利。
减税降费既是积极财政政策加力增效的重要方面,也是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举措。财政部税政司综合处作为税政司履行综合税政管理职能的处室,承担着牵头减税降费工作的重要任务。
2018年11月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发表的重要讲话中,明确指示对小微企业实施普惠性税收减免。由于前期有政策储备,11月2日,税政司综合处即拟定了具体实施方案,并专门召开民营小微企业座谈会,认真听取民营企业家对减税降费的政策诉求。此后,税政司综合处又召开地方财税部门座谈会,与发展改革委等9个部门多次沟通协调,向国务院领导作了5次书面报告或请示。2019年1月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方案;1月17日,操作文件正式印发。政策惠及1798万家企业,占全国纳税企业总数的95%以上。
在研究制订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办法工作中,税政司综合处在“6+1”工作机制中承担了综合组的大量组织协调、撰写文稿、方案论证工作,出色地支援了此项改革,为子女教育、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政策顺利实施作出了贡献。增值税改革前期,该处会同兄弟处室研究提出了深化增值税改革的可选方案,多次向国务院领导作专题汇报,为4月1日改革按期实施奠定了坚实基础。
税政司综合处还会同其他处室积极研究降低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的可行方案,反复权衡降费方式、部门意见、财政保障等因素,明确降费措施重点支持小微企业发展、鼓励创新创造,最终方案经4月3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于7月1日起实施。
为使政策接地气、实打实、真管用、好操作,综合处同志加班加点,组织开展调研座谈,反复研究论证。目前,2019年的主要减税降费措施均已出台,社会反响热烈,企业和个人获得感明显增强。
综合处还草拟了《财政部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措施工作方案》,细化明确了5大类20项工作任务,建立了财政部内以税政司为主,相关单位配合的工作机制,以把好事办实、把实事办好。
国家税务总局今年7月23日发布减税降费“成绩单”显示,上半年,全国累计新增减税降费11709亿元,其中,减税10387亿元、1.15亿人免缴个税、民企新增减税6712亿元、重点税源企业研发投入同比增长20.6%。
统筹谋划税制改革和立法
近年来,财政部税政司将税制改革、税收立法和减税降费等工作“三位一体”,全面、协同推进。综合处牵头拟订税制改革和税收立法规划,协调推进重大税制改革和税收立法。
2018年8月3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新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确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为贯彻落实新个人所得税法有关规定,财政部、税务总局会同有关部门在广泛听取意见、反复研究论证、认真测算推敲的基础上,起草形成了《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2018年10月18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就《暂行办法》向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征求意见;10月20日—11月4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10月30日,国务院领导主持召开座谈会,听取专家学者和社会公众代表的意见建议。在公开征求意见期间,财政部、税务总局还多次召开座谈会,听取了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国务院有关部门、地方财税部门、专家学者的意见。截至11月4日征求意见结束,共收到社会公众反馈意见16527条,部门反馈意见36条,地方政府反馈意见124条,座谈会提出意见121条。
这些大量联系协调工作,离不开税政司综合处同志们辛勤的劳动。
这些只是他们工作的一个缩影。
近年来,税政司综合处积极谋划改革立法总体框架,牵头积极研究与国家治理现代化相适应的现代税制体系,密切跟踪和研判国际税改动态和趋势,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剖析现代税制内涵和外延,增值税、个人所得税、消费税、房地产税、资源税、环境保护税等框架性改革研究成果写入了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决定以及十九大报告中,为我国税制改革和立法指明了总体方向。
同时,税政司综合处合理安排改革立法实施规划。改革立法时间紧、任务重,特别是2020年前需要将由国务院行政法规规范的15个税种全部上升为法律规范,完成税收法定任务。在制订中长期实施规划过程中,综合处牵头与财政部改革办反复沟通,向中央改革办、全国人大有关机构多次汇报,确保各项改革立法前后有序、衔接顺畅、分类推进。
在重大改革立法过程中,税政司综合处发挥了突击队的作用,有力保障了改革立法顺利实施。例如,在研究拟定营改增改革试点方案、增值税改革方案过程中,该处与兄弟处反复研究、开展调研,论证改革方案的合理性、可行性,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
努力夯实综合性基础工作
综合处工作是税政工作的缩影,是税政司的枢纽,承担着大量繁琐而艰巨的综合性基础工作。
仅2018年,该处准备国务院常务会议汇报8次,全国人大有关部门汇报14次,部领导专题会议等汇报8次,司务会等汇报16次;参加国务院新闻办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新闻发布会6场;撰写各级领导讲话汇报材料数十篇;办理各类文件4500余件,编发互联网涉税信息247期;办理答复全国人大、政协提议案、日常建议60件。在2017年度“三优”评选中,税政司综合处获一等奖2篇、三等奖2篇、优秀奖1篇。
全国人大代表、广汽集团董事长曾庆洪称赞:“感谢财政部税政司对代表建议的高度重视,第一时间给予了回复,我对回复意见表示满意。”
此外,税政司综合处还承担着配合巡视、督查和审计,完善内控制度,开展合法性审核、司内督办等工作。为抓好工作落实,综合处创新工作方法,针对党中央、国务院、部党组部署的每一项工作任务,第一时间会同兄弟处逐项、逐条细化,制定落实时间表和路线图,定责任、定进度、定要求;同时,建立重点任务台账,对各项任务指定专人跟踪督促,推动各项工作的开展和落实。
近年来,税政司综合处始终把党的建设摆在首位,先后有多位同志在司党支部担任委员。为保障各项工作稳步推进,该处同志全力以赴、忘我工作,1位怀孕的同志坚持加班直至生产的前1周;1位同志因过度劳累心脏不适;其他几位同志无暇照顾家中老幼。5年来,该处先后产生了2位司局级领导、10位处级领导;有5位同志荣立三等功,其他同志也都先后被评为“优秀公务员”。
中宣部文化体制改革办公室有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财政部税政司综合处深入开展调研,广泛听取意见,创新财税政策,推动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2018年,该处研究修订文化改革发展综合性配套政策工作,得到中央领导的充分肯定及有关部门和文化企事业单位的广泛好评。
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司相关负责同志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财政部税政司综合处牵头研究制定了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优惠政策等一系列减税降费政策,为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获得了社会各界的高度认可。
实践证明,税政司综合处是一支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的队伍,既是勇于攻坚克难的“尖兵连”,又是保障全司运行的“勤务兵”;既是善于谋篇布局的“智囊团”,又是督促贯彻落实的“督查队”。他们用自己的实际付出,实现了“让中央放心、让人民满意”。
来源:《中国财经报》2019年9月10日一版 记者/李忠峰
编辑:傅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