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乎网站

首页 > 案例 > 江苏  >  苏州工业园区税务局:苏州工业园区***有限公司-逃避缴纳税款

苏州工业园区税务局:苏州工业园区***有限公司-逃避缴纳税款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苏园税稽罚[2021]114号

案件名称 苏州工业园区***有限公司-逃避缴纳税款

处罚事由 经对你单位账册凭证和调取提租赁合同的检查,发现你单位存在收取单位和个人租金不开发票、没有申报纳税的税务违法行为。经对你单位总经理徐某的询问调查,徐某在询问笔录中称:你单位主要从事自有房屋的租赁和对出租房屋的物业管理,出租的自有房屋位于苏州工业园区唯亭跨春路18号,法定代表人仇某某是徐某的母亲。由于你单位前任总经理(职业经理人)周某某经营管理不善,徐某自2017年1月起接替周某某担任公司总经理,负责招租和经营管理,但由于租赁房屋已列入拆迁计划,2017年5月收到拆迁抄告单、2017年10月停止该地址的工商登记,租赁房屋空置率较高。同时徐某在询问笔录中承认:由于少量承租户以开具发票承担税费较高为由,提出了以不开具发票为条件,要求降低租金和物业管理费的不合理要求,你单位经对合同、收款和发票开具情况的统计核实,确认在2017和2018年度(部分合同追溯调整到2015、2016和2019年)有部分租金收入和物业费收入没有开具发票,没有缴纳相关税款。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

纳税人名称 苏州工业园区***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码 913205***015393

组织机构代码

纳税人识别号 9132***5393

法人证件号码 3****************4

法人姓名 仇某某

处罚结果 追缴你单位增值税48786.59元;追缴企业所得税25039.59元;追缴房产税206999.98元;追缴城市维护建设税3415.08元,合计追缴所偷税款284241.24元,处所偷税款0.6倍罚款计170544.75元。

违法行为登记日期 2021-08-04

处罚决定书制作日期 2021-08-04

处罚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工业园区税务局稽查局

附件:
    分享:

    微信

    相关文章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