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徐州市云龙区税务局关于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10-18 09:38 来源: 徐州市云龙区税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徐州市云龙区税务局对武某某:(身份证号:320324********3711)转让股权行为发出税务事项通知书。因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现予以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徐州市云龙区税务局税务事项通知书(徐税云税通【2022】001001号).docx
国家税务总局徐州市云龙区税务局
2022年10月18日
国家税务总局徐州市云龙区税务局税务事项通知书
徐税云通〔2022〕001001号
武某某:(身份证号:320324********3711)
事由:你在2020年7月14日转让徐州***配送服务有限公司股权未申报缴纳股权转让相关税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条规定;
通知内容:请你于接到税务事项通知书后10日内办理纳税申报。
如对本通知不服,可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国家税务总局徐州市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税务机关(签章)
2022 年 9月 30日
本通知一式两份,一份送纳税人,一份由主管税务机关留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