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乎网站

首页 > 案例 > 河南  >  焦作市税务局:河南***耐材股份有限公司被税务局追缴税费1037.60万元的行政处理,对其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焦作市税务局:河南***耐材股份有限公司被税务局追缴税费1037.60万元的行政处理,对其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纳税人名称 河南***耐材股份有限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或社会信用代码 914108***X5JYD49 组织机构代码

注册地址 河南省焦作市*** 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姓名、性别及身份证号码(或其他证件号码) 赵某某, 男性, 410181*******5551

实际负责人姓名、性别及身份证号码

(或其他证件号码) 负有直接责任的财务人员姓名、性别及身份证号码

(或其他证件号码)

负有直接责任的中介机构信息 违法期间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姓名、性别及身份证号码

(或其他证件号码)

案件性质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

主要违法事实相关法律依据及税务处理处罚情况 经国家税务总局焦作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检查,发现其在2017年4月1日至2019年11月30日期间,主要存在以下问题:非法取得增值税进项发票185份,金额4506.41万元,税款726.60万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其处以追缴税费1037.60万元的行政处理,对其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附件:
    分享:

    微信

    相关文章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