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塞北管理区税务局:“四项优化”提升纳税人满意度

塞北管理区税务局“四项优化”提升纳税人满意度

发布时间:2020-06-22

来源:河北省税务局

塞北管理区税务局“四项优化”提升纳税人满意度

塞北税务局为全力优化营商环境,提升纳税人满意度,成立以“一把手”为组长的提升纳税人满意度工作小组,汇集全局各股室业务骨干,着力做好“四项优化”工作,全力提升纳税人满意度。

一、优化征收环节,推进纳税服务便利化。该局结合自身实际,坚持问题导向,从咨询导税、发票领用、拓宽办税渠道三方面着手,全面优化办税服务厅征收环节。一是提升导税服务质量。严格按照1:3(导税人员数量/窗口设置数量)的比例,配足、配强导税服务团队。组织开展“政策集中学”和“半小时实操演练”等活动,以晨夕会、“传帮带”等形式强化业务培训,提升导税人员专业素养,确保其熟悉税费法律法规政策和管理制度、窗口职能、税费办理流程以及自助设备操作方法,真正做到“一次性告知”。二是简化发票领用手续。积极落实发票领用激励措施,减少纳税人领用发票跑办次数。对纳税信用等级为A、B的纳税人,鼓励其一次领用多月发票用量,避免其因单月用量无法满足需求而频繁办理增量。三是拓宽办税渠道。划定区域设置24小时自助办税场所,安排专人负责自助办税终端的配备、准入和运维管理;大力推广、普及、指引纳税人通过自助终端办理涉税业务,提高办税效率。加强线上、线下无缝衔接,制定业务处理岗位流程图,明确业务处理责任人,线上受理后线下及时处理,提升纳税人居家办税体验,提升线上业务满意度。

二、优化稽查环节,严格税务执法制度化。坚决落实“三项制度”,持续规范执法过程中事前、事中、事后程序。一是严格执法程序。强化事前告知。实行查前告知,包括范围、时限、执法主体、人员、职责、权限、依据、程序、救济渠道等基本信息。因法律法规及机构职能发生变化而引起公示信息变化的,应当及时进行动态调整。二是执法公开公平公正。执法过程中严格落实“三项制度”,全面实现执法信息的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的回溯管理、执法决定的合法有效。案件检查结束至案件执行前,必须同纳税人交换意见,充分全面告知纳税人应享有的权利和应履行的法定义务。科学细化处罚裁量标准,严格违法事实证据认定标准,积极探索建立案例标准制度。实行税务行政处罚分级管理,设定严格的权力运作程序,明确税务行政处罚岗位职责,同步强化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的监督制约。三是事后征求意见。实行跟踪回访,采取电话问询、实地走访、开展座谈会等形式,及时进行稽查回访,认真听取纳税人对税务稽查工作的意见建议,不断改进稽查服务工作,提升纳税人对稽查工作的满意度。

三、优化评估环节,降低税收风险最大化。完善税源预警分析机制和风险应对机制,使风险评估专业化更强。一方面,开展重点税源风险分析。组织开展税收风险识别和预警工作,完善税收风险管理相关业务流程。规范报送现金流量表和不同版本财务报表的企业标准以及各版本财务报表数据的填列口径等,提高纳税人报送数据的质量。另一方面,加强日常风险预警。日常征管发现涉税疑点和风险后,主动电话联系或者依法依规约谈纳税人,重点提醒提示违法隐患、存在问题和法律风险。

四、优化机关辅助环节,加强税务保障多样化。纳税人满意度提升工作是一项全局性工作,需要通力合作、齐抓共管,共同使纳税人满意度工作迈上新台阶。一方面,充分发挥绩效考核作用。针对办税服务厅的特殊情况,与劳务派遣公司共同制定可行的绩效管理办法。将工作量、行为规范、工作纪律、服务质效等作为为主要考核指标,按月考核,严格落实奖惩。建立完善“好差评”评价机制,让纳税人能够随时评价、随事评价、随人评价,督促窗口服务质量持续提升。另一方面,多角度搞好税企共建。以优化纳税服务、提升纳税人满意度为出发点,将党建活动作为“连心桥”,积极搭建“党建+政策辅导”的税企对话平台,拓宽税企沟通渠道,多角度搞好税企共建,充分发挥党建的引领带动作用,构建合作、共建、共治、共赢的新型征纳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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