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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税务局:广州市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偷税

行政相对人名称: 广州市***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81372P

组织机构代码 工商注册号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797***1372

法定代表人: 刘某某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居民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429004********1737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穗税一稽 罚 〔2021〕 129 号

违法行为类型: 其他违法

违法事实: 你单位在2016年12月以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边角料),货款通过现金收取,实现含税销售收入1,508元,换算成不含税收入为1,288.89元。上述业务你单位没有作销售收入记账,至检查日止没有按规定申报纳税,造成少缴增值税219.11元、城市维护建设税15.34元、企业所得税315.65元。 上述违法事实有以下证据证明:(1)你单位开具的收款收据复印件;(2)对你单位财务负责人及办税员的《询问笔录》;(3)你单位出具的《情况说明》;(4)经你单位确认的《税务稽查工作底稿》。 我局于2021年11月19日向你单位送达《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穗税一稽罚告〔2021〕140号)后,你单位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

处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你单位在账簿上不列、少列收入,不缴、少缴应纳税款的行为已构成偷税,对你单位处少缴增值税219.11元、城市维护建设税15.34元、企业所得税315.65元百分之五十的罚款共计275.06元,其中:增值税罚款109.56元、城市维护建设税罚款7.67元、企业所得税罚款157.83元。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对你单位处少缴增值税219.11元、城市维护建设税15.34元、企业所得税315.65元百分之五十的罚款共计275.06元,其中:增值税罚款109.56元、城市维护建设税罚款7.67元、企业所得税罚款157.83元。

罚款金额(万元): 0.027506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0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1-11-19

处罚有效期: 2099-12-31

公示截止期: 2022-11-19

处罚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0100MB2D041709

数据来源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0100MB2D041709

地方编码: 44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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