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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税务局:广州某汽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通过个人存款账户取得学员学费偷税

行政相对人名称: 广州***汽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9416735K

组织机构代码 工商注册号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79***6735

法定代表人: 黄某某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居民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440104********041X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穗税一稽 罚 〔2021〕 89 号

违法行为类型: 其他违法

违法事实: 你单位少列收入,少缴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企业所得税。 经我局检查: 你单位2018年至2020年期间,通过林某添的工商银行账号621226360***8014625、刘某的农商银行账号:622439***7592985等个人存款账户取得学员学费等应税收入合计1,626,000.00元(其中:2018年1,005,000.00元、2019年621,000.00元),未入账作收入处理,未按规定申报缴纳增值税、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及2018年度企业所得税(对2019年的学员学费收入621,000.00元,你单位已在2019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并入当年营业收入,并已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帐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你单位在账簿上少列收入的行为属于偷税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对你单位因少列收入而少缴的增值税47,359.22元、城市维护建设税3,515.17元、企业所得税243,053.88元处以百分之五十罚款,金额合共146,864.25元,其中增值税罚款23,679.67元,城市维护建设税罚款1,657.64元,企业所得税罚款121,526.94元。

罚款金额(万元): 14.686425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0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9-17

处罚有效期: 2099-12-31

公示截止期: 2022-09-17

处罚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0100MB2D041709

数据来源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0100MB2D041709

地方编码: 44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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